浙江省建德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改革和教育督导;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教育,负责对乡镇(街道)学校的宏观管理,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教育体制,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三)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布局以及专业设置、调整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学生学籍、教育收费等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学经费的编制筹措、预决算,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指导落实、督促检查学校校舍改造,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质量等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对局直属学校的管理以及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管理、监督。
(八)管理语言文字工作。
(九)协同招生委员会做好普通中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技校的招生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建德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承办全局性文秘、收发、信息、档案、外事、会务、宣传、机关管理事务等工作。
2、受局领导委托综合协调处理局机关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
3、负责局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工作。
4、承办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普通教育科
1、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教科研业务。
2、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学前教育教学业务,负责幼儿园、家庭教育办学机构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3、负责制订年度招生计划,实施幼儿、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承办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学生奖惩以及团队工作。
4、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教成教科(增挂职工教育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1、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工培训。
2、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燎原计划和农科教结合工作,推进农村、农业、农民的继续教育。
3、审批、指导、监督、管理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科(增挂纪检监察室)
1、承办教育人事工作。
2、承办组织、干部和党务工作。
3、承办纪检、监察工作。
4、规划和组织实施干部培养和教师培训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财务科
1、承办教育事业经费年度预算与决算,筹措、使用、管理、监督、教育经费,管理、监督教育收费。
2、承办教育统计。
3、审核、指导、管理、监督教育基建项目。
4、负责教育财会队伍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自考办公室
1、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组考等工作。
2、负责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组考工作。
3、负责本市中考的报名、组考、录取等工作。
4、负责招飞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育工会
1、组织领导各基层教育工会开展工会工作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指导、支持基层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协助局党委管理工会干部,审批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的换届选举报告。
4、协助党政抓好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动员教职工开展具有教育、教学特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强化活动阵地建设,陶冶教职工情操,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5、开展困难教职工救助工作,建立调查困难教职工档案。
建德市教学研究室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不含中等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教学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学校执行课程计划,贯彻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有效实施课程教学;引导教师改革教学过程方法;开展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开发和研制地方课程,完善课程建设;开展教学调研,实施学科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教师专业培训。
教科室
负责全市的基础教育(不含中等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教科研业务指导和管理:规划、组织、管理全市教科研工作,宣传、普及教科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推广教科研优秀成果;组织教师科研培训。
建德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中心
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1、负责全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网络技术设备、实验教学仪器)的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监督工作;2、负责理、化、生实验室的管理,实验室设备的配置、实验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实验教学的研究; 3、负责音像教材、学具、普教仪器的征订、发行; 4、负责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及图书的征订、发行; 5、负责建德市教育信息网、教育城域网、学校校园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中小学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7、负责网络管理人员、计算机教师、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与培训; 8、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论文、自制教具和多媒体课件、学生电脑作品的评比; 9、负责音、体、美、劳、地等其他教育装备的配备和管理; 10、负责学校四大弱电工程建设、管理和使用; 11、协助做好教育装备采购招投标工作; 12、负责中小学各种专项补助经费的计划编制和发放; 13、组织和协调做好全市中考实验操作考查工作; 14、协助做好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15、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 承担全市中小学校的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2. 负责全市学校学生的助学奖学和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助学奖学及免费义务教育数据汇总等工作。
3.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对全市中小学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分析。
4. 负责审核全市中小学财务收支,协助单位对资金和财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5. 指导全市中小学会计业务,定期举办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6. 财政、教育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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