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和发展速度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有关教育经费收费标准的建议,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牵头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及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服务业,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区级学校和教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核准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和专题教育用书、学具、电子音像制品;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学科建设。
(五)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七)指导区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全区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指导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全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牵头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学校后勤产业工作;制定全区学校后勤产业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学校管理其后勤产业工作。
(十四)承担由市、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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