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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政府法制办职能介绍

2012-08-27 | 网络

四川省广安市政府法制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划、计划。

(二)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指导。

(三)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

(四)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发送市政府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六)负责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

(八)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并负责审查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十)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协调仲裁工作。

(十一)研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研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行政许可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指导、监督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听证行为。

(十四)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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