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间的联系和渗透,促进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反对邪教、伪科学和愚昧迷信;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社会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为党委和政府的全局工作服务。
4、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举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
6、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8、举办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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