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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2012-07-06 | 网络

济宁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水质监测公报;协调指导全市水文工作;承担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应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市际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指导水库库区移民扶贫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市内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承担市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南四湖和较大河道、水库以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2316452
传真号码 2316452 电子邮箱
职能 1、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的工作;2、负责局党党委会、局常务会、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3、负责起草或组织有关科室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4、负责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5、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和上级领导批办件等事宜;6、负责组织和进行全市重大水利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调查研究工作;7、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水利工作动态,编写水利信息;8、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和组织全市性水利会议;9、负责局机关的文书公文处理、机关机要、保密工作;10、负责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县市区水利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11、负责厅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局直单位档案管理工作;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人事劳资科 办公电话 2312032
传真号码 2312032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全市水利系统职称改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利行业职工培训及水利院校招生等工作。
机构名称 财务科 办公电话 231285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指导和管理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利行业的各项经济调节措施,管理国家、省和市拨水利经费,对全市水利系统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工作。
机构名称 规划计划科 办公电话 231127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机构名称 水政法规科 办公电话 2321974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水法宣传、水利执法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
机构名称 科技与对外合作科 办公电话 2356004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1、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2、组织重大水利科研项目攻关、成果鉴定及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工作;3、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4、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经济发展规划;5、监督管理全市水利经济发展;6、组织全市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7、负责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8、承担市政府安排的市水利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 老干部科 办公电话 2314648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工会 办公电话 2349348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开展党的宣传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3、按照局党委要求,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4、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与监督,负责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与考核;5、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的统计、分析、管理工作;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负责直属单位群众组织的归口管理;9、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纪委、监察室 办公电话 2314622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负责检查并处理局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3.负责调查处理市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5.负责对全市水利系统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6.负责对全市水利系统制定的有关地方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7.会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纪检干部人选,并做好考评,推荐工作。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 农田水利科 办公电话 2312416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搞好调查研究,拟订我市相应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2、负责提出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4、指导全市抗旱工作,并根据旱情及时制定全市抗旱应急预案;5、组织拟定全市大中型灌区规划;负责全市大中型灌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6、主管全市大中型水库、引河(湖)灌区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引黄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7、指导全市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中、长期节水灌溉工作规划;负责省及国家级节水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8、主管全市泵站建设与管理,并组织相应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审查立项、申报及验收工作;9、主管全市机井建设工作,编制全市机井建设发展规划,并对全市凿井队实行行业管理;10、主管全市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人畜饮水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审查、申报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11、主管全市乡镇供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乡镇供水规划并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全市乡镇供水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组织实施,对全市乡镇供水企业实行行业管理;12、提出全市抗旱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督管理; 13、提出农村水利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督管理;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水资源办公室 办公电话 2315753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地方蓄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库河水质和地下水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全市和城区供水的水源规划。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和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机构名称 水土保持科 办公电话 231516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编制全市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规划等)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土保持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及综合统计工作;
机构名称 防汛办公室 办公电话 2316428
传真号码 2312166 电子邮箱
职能 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设施的水量。
机构名称 工程管理站 办公电话 2334506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已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行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维修、运用、隐患处理、技术改造、水电管理、工程安全鉴定及工程绿化,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编制审定年度防汛岁修、小型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和组织竣工验收。参与审查河道、病险水库治理加固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组织制定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调度运用方案及控制运用。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负责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及滩地、岸线开发利用及河道整治等项目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协助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处理水利纠纷,组织制定边界水利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边界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核、批复、施工监督及竣工验收。组织制定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开展综合经营,依法征收水费。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研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 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基本建设站 办公电话 2312110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厅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年度工作划,年末进行工作总结,指导县(区)质量监督分站的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的质量监督。协助配合由流域分站和省中心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具体组织受监督水利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技改等)的单项、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向省中心站报告日常工作,汇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分析,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地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省中心站报告,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行使与省水利厅对口处室对应的各项工作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 水利设计院 办公电话 231659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设计院主要负责完成水利局下达的规划、设计、勘察、测量等技术工作服务,参加防汛、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对县(市)水利业务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利用技术优势,对外承揽Ⅱ级及以下水利工程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和部分交通、市政、工民建筑设计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推广站 办公电话 231463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水利科技项目(课题)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抓好水利论证认可工作。抓好水利科普、传播水利先进经验。抓好水利水电学会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市内外学术交流和科学考察,对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政策和工程可行性论证发挥咨询作用。负责利用外资工作;抓好全市水利科技培训、研讨班的计划安排。抓好全市水利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抓好水利科技人才的管理和评先、评模推荐申报工作。抓好优秀水利科技论文(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 行使与省水利厅对口处室对应的工作职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 物资站 办公电话 2312921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山东省防汛物资(部分)和济宁市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完成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机构名称 生活服务站 办公电话 2313534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绿化美化、日常维修、机关基本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公务会议、接待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水、电、暖、通信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科室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信访接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应急工作的办理。
机构名称 收费处 办公电话 2336584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全市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下简河维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征收全市市属以上(除省直接征收的九大行业)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河维费;负责征收省河道主管机关委托代征收的中央、省驻我市企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维护管理费。核查落实中央、省驻我市和全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下达年度征收计划和代局拟办缴费通知书。根据减免规定,会同市财政部门核查审批缴费单位的书面申请减免报告。申办收费许可证,与被委托代收单位签定委托协议,颁发委托证书。对应缴而拒缴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做好代收工作;负责监督被委托代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征收工作。协助被委托代收单位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被委托代收单位之间的工作。组织被委托单位年度奖评活动。会同有关科室站编报和审批大型和重点中型河道防洪工程体系的运行管理、工程维修、行政执法等项费用的用款计划。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及被委托代收单位做好河维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 办公电话 2386239
传真号码 238623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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