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山东省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分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东营市税务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东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和起草全市国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起草或撰写领导讲话以及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围绕全市国税系统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交办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市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4、负责市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市局领导专题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编发会议纪要;负责编写市局机关大事记。
5、负责市局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全市国税系统的信息;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国税系统的新闻宣传事宜。
6、负责制定市局机关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全市国税系统的保密制度,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7、负责处理市局机关有关日常行政事务和外事活动,协助市局领导抓好系统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
8、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公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公文的收发、传递、审核、印刷;负责市局机关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局机关和全市国税系统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参与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局行政印章管理。
9、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市局机关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工作;编写信访信息;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10、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1、负责市局机关各项经费管理工作;制定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
13、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全市国税系统文秘、信息业务培训工作。
14、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
16、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科
1、进行有关税收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
2、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3、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
5、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6、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
7、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
8、负责税收业务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监办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9、负责税务学会工作;
10、负责系统普法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政管理科
1、负责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有关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并对管理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负责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日常检查和业务调研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减免税、税收返还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5、负责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6、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领发、安全管理、开具使用、核算、检查等管理工作;
7、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发行发售、企业推广应用及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的数据采集、稽核业务管理工作;
8、负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
9、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10、负责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的监控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就地预缴和监管工作;
11、协助有关科室开展税政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工作;
12、负责税政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和日常考核工作;
13、组织开展本科室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4、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科
1、负责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处理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业务问题。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事宜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
3、负责跨国纳税人税务管理事宜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
4、负责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出具税务凭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年检和所得税的管理工作。
6、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反避税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抓好对重点避税嫌疑大户的调查、审计、调整工作。
7、负责全市反避税价格信息采集的组织、指导、审核和上报工作。
8、负责调查研究涉外税源变化情况和对涉外重点税源进行监控。
9、组织涉外税收的日常管理检查,参与涉外税收执法检查和政策调研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国税系统贯彻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组织对全市涉外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税务审计;负责对县区国税局已审计案件的复查工作。
11、负责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国际税务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执法审计、纳税评估、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2、负责本科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分局)
1、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2、负责对全市出口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及年终清算工作;
4、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收管理科
1、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2、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
3、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4、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
5、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6、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
7、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10、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审批、死欠核销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科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制定全市国税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管理、分配全市国税系统经费,编制各项预算、决算,检查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税系统基本建设规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决算、建设标准的审查审批工作以及选择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
4、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状况的统筹、分析、调配、购置、调拨、变卖、报损的审批工作;组织系统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工作。
5、贯彻省局税务服装、税容风纪规定,制定全市系统税务服装制作及税容风纪管理办法;负责系统服装计划的制定、制作和发放。
6、负责系统政府采购,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目录。
7、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协助配合外部审计涉及系统财务问题的解释。
8、负责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9、组织系统财务培训。
10负责本科干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干部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征收科
1、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
2、承担市区国税局、油田征收处、东营经济开发区国税局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税款入、退库;
3、负责推进和指导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会计核算和税收统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4、负责全市经济税收预测,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
5、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国税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管理全市国税系统的机构和编制;审核报批县(区)国税局内设机构和新增机构;审批各县(区)国税系统人员编制。
3、负责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调整和管理;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检查工作。
4、负责县(区)国税局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5、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交流、辞职辞退、离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调配工作;负责新录用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编制审核全市国税系统的工资总额计划;制定有关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局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项工作;审批全市国税系统工资调整方案。
8、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公派出国的审核报批工作。
9、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人员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全市国税系统人事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2、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13、负责本科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科
1、负责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拟定全市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指导全市国税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指导县(区)国税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
4、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学历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争先创优活动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培养、教育、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
6、负责组织培训教材、培训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党群和工青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国税系统文化体育活动。
8、负责本科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9、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1、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国税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受理对全市国税系统内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党政纪处分人员的申诉。
3、负责对市局管理干部违反行政法规和全市国税系统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理工作。
4、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
5、负责全市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
6、负责组织全市国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7、制定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办案规定,指导检查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8、负责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县(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检查工作。
9、协助配合财务管理科,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协助有关科室组织全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1、负责本科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1、负责机关党务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支部;
2、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3、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5、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负责本室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1、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2、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稽查工作;
3、组织实施对纳税人及其出口退税企业等各项检查;
4、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及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5、对下级稽查情况进行复审复查;
6、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7、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8、履行打击涉税犯罪联络办公室职责;
9、负责本局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油田征收处(东营市国家税务局油田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上级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
2、办理所属税收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业户的税务登记、纳税辅导、税款征收工作,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3、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领导汇报税收收入进度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
4、调查了解所辖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业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5、做好税收检查、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催报催缴工作。
6、积极宣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税务机关部署的各项税收宣传和税收信息工作任务。
7、认真抓好金税工程工作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防伪认证和交叉稽核的前期工作。
8、及时编报各种报表,做好税收票证和普通发票的管理、使用、审核工作。
9、做好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局工作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实行公开办税制度,搞好本局廉政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营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上级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
2.负责所属税收征管范围内纳税业户的税务登记、纳税辅导、税款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各项税收收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3.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领导汇报税收收入进度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
4.调查了解所辖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业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5.做好税收管理型检查、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催报催缴以及个体零散税收管理工作。
6.积极宣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税务机关部署的各项税收宣传和税务信息工作任务。
7.认真抓好金税工程工作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防伪认证和交叉稽核的前期工作,积极做好专用发票的协查工作。
8.及时编报各种报表,做好税收票证和普通发票的管理、使用、审核工作。
9.做好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实行公开办税制度,搞好本局廉政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
11.组织完成开发区管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2.局领导交办事项。
信息中心
1.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
2.制定、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3.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
4.进行综合数据分析等;
5.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6.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后勤保障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职工宿舍的安全、保卫、卫生、绿化及物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系统综合性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
4、负责市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的基建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房产的出租、水电等费用的收缴工作;
5、负责市局机关办公物资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分配及维修工作。
6、负责市局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及维修工作。
7、负责市局机关节日副食的采购供应及职工食堂管理工作。
8、负责市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工作。
9、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1、新车征税;
2、车辆档案管理;
3、车辆过户转籍管理;
4、免税车辆办理;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