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所辖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所辖区域物业管理的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直接管理的重要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安全运行与技术指导,负责所辖区域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计划的提出。
(三)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处理管理区域的上访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处、武警、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保安的监管工作。
(四)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五)在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管下,接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方式,依法具体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两个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和车辆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户口转移审批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会务、信息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应诉、复议等工作;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改革的政策、规定。
物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所辖区域物业管理的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物业服务单位的服务工作;负责直接管理的重要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安全运行与技术指导;负责所辖区域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改造计划的提出。
保卫科
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处理管理区域的上访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处、武警、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保安的监督工作。
财务科
拟订局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局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节能监督科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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