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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10-15 | 网络

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职能介绍:

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拟定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协助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受理并审查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监督采购方式执行;依据规定程序和条件对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进行核准;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等文件的备案管理,监督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管理,考评采购代理机构业绩;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市直部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收集、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负责市政府采购网站的日常管理。

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综合计划科

一、综合计划科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处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1)印鉴管理及使用登记;

(2)报纸刊物的征订、发放;

(3)来文登记与处理;

(4)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管理;

(5)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

(6)协调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性文件、材料、制度的起草工作。

(1)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报请主任审批实施;

(2)按要求完成局机关和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类材料;

(3)草拟管理办公室发文;

(4)负责组织政府采购理论研讨和政府采购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负责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1)对采购人上报的资金支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签发《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确认书》,报主任审批;

(3)登记资金支付台帐,每月向主任报告资金支付情况。

五、拟提主任办公会和工作例会议题,安排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负责采购计划的受理登记,拟提实施意见并报主任审批。

七、对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实施监督,对抽取结果存档备查。

八、负责政府采购网站、供应商信息库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

九、负责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的登记、归档工作。

十、负责对业务科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一、负责市直单位在编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采购和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并落实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采购管理科

一、工程采购管理科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各类工程采购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向主任和分管主任汇报采购方案和项目进展情况。

三、审核信息公告、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与工程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

四、对工程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实施现场监督。

五、对供应商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拟提处理意见。

六、根据评审小组意见,报经主任同意后,配合采购人对预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七、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八、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工程类采购资料和采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

十、代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下级政府采购部门进行工程采购业务方面的指导,对下级政府采购部门在工程采购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废标后改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报主任审批。

十一、加强业务工作调研,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工程采购类条目进行修订,完善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科

一、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科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向主任和分管主任汇报采购方案和项目进展情况。

三、审核信息公告、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与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

四、对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实施现场监督。

五、对供应商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拟提处理意见。

六、根据评审小组意见,报经主任同意后,配合采购人对预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七、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八、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货物和服务类采购资料和采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

十、代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下级政府采购部门进行货物和服务采购业务方面的指导,对下级政府采购部门在货物和服务采购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废标后改用其他方式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报主任审批。

十一、加强业务工作调研,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类条目进行修订,完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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