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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介绍

2011-12-31 | 网络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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