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经济协作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和配套措施;编制全市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强经济协作交流、统筹对外招商引资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筹规划和经济协作工作;制定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负责招商及经济协作项目收集、整理、筛选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促进市外、境外、企业或个人来呼投资创业;负责全市国内外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安排我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要项目,组织境外招商引资活动。
4、负责拟定全市招商引资产业导向,编制工业招商引资规划,研究全市投资环境建设的有关问题,协调指导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经济协作工作。
5、负责承办在呼市举办的国内外各类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参与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并提供协调服务;负责组织、参与以市政府名义参加外地各类经贸活动的组团、联络和服务工作;参与国内外来访经济团组的组织、服务、协调、洽谈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以市政府名义主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洽谈、展会等工作。
6、负责呼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在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进资金、技术、科研机构、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7、负责指导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其他外商投资服务机构的工作;参与外商投资项目的统计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经行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8、负责组织、推动本市与国内各省市、中心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跨地区经济联合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市属企业开展跨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推动、指导本地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本市与友好城市之间的联络、经济协作 、合作交流工作。
9、负责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信息网络并对发布信息,加强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动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10、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情况介绍、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全程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招商引资政策方面和项目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受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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