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包头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搞好全市学校、企业、机关、农村和牧区的各项体育活动。
(3)考核、审定、上报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及教练员的技术职称。
(4)统一规划布局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组建、训练各项目运动队,参加全国、全区和友好城市的比赛。
(5)组织开展好体育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推广、引进体育科研成果,用科学的方法指导选材、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6)指导全市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竞赛活动。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体育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草拟全委各项工作计划、文件和规章制度,印发各种行政文件;传递、催办和反馈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安排机关各种会议;负责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2)政工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委干部职工、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全委的人事、劳资管理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市体委管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全委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
(3)市场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行政复议工作;审批有关的体育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对体育经营项目和场所的申办、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对体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工作。
(4)群众体育科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自治区关于群体发展战略规划;协同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学校教育,培育壮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协同有关部门组建社区体育辅导站,大力推动农村、厂矿、机关、街道的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全市各种体育协会的组建和管理指导工作;抓好老人、伤残人的体育活动;负责对外接待各种民间体育活动团体;组织举办节日庆祝性的体育活动;做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考核、评比及表彰工作。
(5)竞赛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市体育竞赛年度计划,拟定各项竞赛规程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国、全区及友好城市在我市的各项竞赛活动;负责裁判员和运动员等级的考核、审定、申报工作;编制各项运动纪录;组织协调各旗县区体委、各大厂矿体协、各行业体协的体育竞赛活动。
(6)科学训练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体育科研工作规划,收集体育信息,逐步完善我市体育科研体系和训练体制;统一规划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完善全市业余训练网和全市各部门半专业队的审定工作。拟订运动员、教训员的奖惩制度;负责体校的训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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