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职能介绍: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有关的政策法规;
②依法对林木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乔灌木等其他森林植物和木材、药材、果品及其他林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查验或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对违反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进行罚款、没收、封存、销毁或责令改变用途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行为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并进行限定数额的罚款处理。
③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产地和调运检疫,组织建立无检疫对象的林木种苗基地,向地方政府提出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
④编制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发生严重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时协助各级政府开展救灾工作。
⑤开展全市森林病虫鼠害普查、及科研、防治技术推广工作;
⑥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行业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及宏观调控;
⑦制定全市防止外来森林病虫害入侵的规划和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治理和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外来森林病虫害侵入我市;
⑧依法查处有关森林病虫害的行政案件,监督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
⑨负责管理、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专项资金,组织储备药剂、药械及应急防治物资;
⑩培训和考核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技术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内蒙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强调“公家人”的“私德”不是苛求
★ 廉洁清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