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地区办事处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2、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6、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1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12、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3、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14、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5、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6、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7、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1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9、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地区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文书、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乡人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和提案;负责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协调辖区旅游市场管理工作;配合参与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辖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类培训活动;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协调辖区文明居民区、文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科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核算、指导、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乡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工作规划,开展管理员队伍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流动人口暂住证代办和个人出租房屋税款代征工作,并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和安全防范等工作;配合开展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退伍军人安置、扶贫帮困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慈善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纠正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负责劳动力管理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指导本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科普和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药品监管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入户核查、评议、公示、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年检复核等职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及活动;负责地下空间巡查整治、城镇私房防汛、城镇房屋及设备普查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乡属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开展社会服务资源统计和配置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受理、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平安朝阳、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王四营地区分中心)
负责受理本地区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承办区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政民互动工作;负责本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乡机关电脑安全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武装部(610、应急处突、国家安全、地震)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兵员征集、兵役登记工作;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双拥共建工作;负责防灾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团员、外来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所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本地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政府(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科
负责监督和检查党委决议、文件的执行情况; 负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教育;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政民互动平台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事务所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促进就业服务和自采暖事务办理工作;负责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的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负责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及无保障老人福利养老金的经办工作;负责新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网上申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资格审核和费用发放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助制度;负责对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服务中心
承担96156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居委会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运行;动员和组织辖区居民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与素质教育;承担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社区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等公益性服务以及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
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水利工程、林业技术推广、动物卫生及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信访接待和矛盾调处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等房屋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辖区内郊野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负责新闻广播、广播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辖区文化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统计所
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朝阳区政府、区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审批和备案。组织完成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全地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本地区统计法的宣传、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对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涉外单位组建机构的变更登记。建立健全和管理本地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本地区统计数据库网络。负责本地区统计人员统计教育和相关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城管队(环境办)
行使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规划、公安交通、工商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等13个方面的280余项行政处罚权;协助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网格化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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