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区总工会的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统计、计生、综治和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区总工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工会工作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稿审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区总工会与区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外事服务、统战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部
负责区总工会机关人事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工作;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组织建设部
负责指导区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和换届改选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会组建工作;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会服务站组建工作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专职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工作;负责区总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工作;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部
负责全区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工人文化宫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增);负责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及典型事迹宣传报道;负责工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报刊相关工作;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生产和劳模工作部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开展技能大赛;负责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健康休疗养和劳动模范事迹宣传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推荐,首都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安全卫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安康杯活动和职工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区职工技术协会工作;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益部
指导和推动全区企业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负责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工作;代表本级工会参与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指导街道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破产以及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女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部
承担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落实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工会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编制区总工会本级财务预决算,审批各街道、直属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负责职工互助保险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工会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负责街道工会经费会计服务中心的管理;承担与本部室职责有关的调研工作;承办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审办
指导本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区总工会本级、直属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负责直属基层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工作;
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由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伤、残或意外灾害、伤害等互助合作保险业务。为职工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公益性的保障服务。东城区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作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下设代办点,按照总会、市总提出的各项保障计划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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