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队职能介绍:
1、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巡查,重点对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业、商贸、旅游、文化娱乐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
2、负责监督检查已批准的非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等行为;
3、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和违法行为;
4、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以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考核,以及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危险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7、承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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