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职能介绍:
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
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负责本院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讼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全院现共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并按照两便原则设立王辛庄人民法庭、峪口人民法庭、大华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东高村人民法庭5个法庭,负责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
设立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庭、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法官管理、政治教育、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研究及后勤服务、警务保障等事务。
成立机关党委,负责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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