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参与和组织跨区域旅游合作。
(三)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推进具有本区特色的传统文化旅游;组织发展都市旅游、康体休闲、现代娱乐、商务会展等高端旅游业态;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商务旅游工作;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四)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住宿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受理旅游者投诉并监督检查旅游经营单位的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承担本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对旅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息公开、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旅游发展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旅游管理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本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职责;组织旅游服务质量的检查与交流,协调处理旅游投诉;指导和协调旅游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住宿业行业管理,实施并推进旅游景区、住宿、旅行社的服务标准化;负责辖区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组织行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拟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协调应急演练、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商务旅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人才规划,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标准,指导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承担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和行业统计责任。
(三)旅游发展科
负责拟订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引导促进旅游产业社会投资;协调发展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组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区域旅游合作;组织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的推广,组织国(境)内外旅游市场的调研与开发;组织本区大型旅游活动以及相关旅游专题活动,指导协调旅游经营单位的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旅游业整体形象策划和对外宣传;组织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旅游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四川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福建开放异地高考”期待示范效应
★ 【时政大事记】一个月内三作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洪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