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细则和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部、市科委下达的科技项目; 协调组织本区重点科研、高新产品开发和技术革新项目的攻关;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参与区政府科技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工作;推进科技石景山建设。
(三)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企业的发展。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
(四)负责新兴科技产业的促进与推动,组织相关专家对发展新兴产业进行软课题调研并进行政策研究。
(五)组织实施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合同登记;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负责组织科技开发和科技交流合作工作。
(六)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本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科技外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八)负责本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协调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和促进本区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专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开展专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等工作。
(十)制定本区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政策实施;组织开展科普联席会活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委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
负责编制科技规划,组织科技政策的实施,发布科技项目需求指南;负责科技调查研究、科技年鉴工作;负责科技项目评审、科技奖励、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交流、专家联络、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三)科技产业促进科
负责组织实施区科技产业发展计划,组织申报科技计划;负责科技产业重点项目立项;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本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的协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前置审批。
(四)社会发展科
负责组织实施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负责社会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上报项目的初审、申报及管理;负责科普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试点企业、专利实施资金、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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