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档案局(馆)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局馆办公室
负责局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全局性请示、报告的撰写及局馆规章制度的起草、落实、督办与检查。
负责局馆目标管理考核、考勤、人事、劳资及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
负责局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综合业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及工作方针和目标;制定石景山区档案工作法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辖区内的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档案保存价值、期限,监督文件、档案的销毁。
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档案工作业务经验的交流、档案干部的专业教育和档案科学的研究。
档案管理科
依法接收与征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和资料。
对馆藏档案进行整理、编目、鉴定、统计、销毁,并应用新的科学技术,对档案实施现代化管理。
集中统一管理石景山区的档案和资料,改善保管条件,完善保护措施,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
结合形势,举办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编研科
依据馆室藏档案、资料,编制档案史料及专题参考资料,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以档案为基础,参与编史修志。
区直机关档案管理中心
监督、指导区机关办公楼内各有关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对区机关办公楼内各有关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对保存的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各部门提供优质的档案利用服务。
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
信息化科
拟定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软件的推广与指导、档案局(馆)电子政务、档案数字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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