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1.研究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研究提出本区经济调节目标和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国内外及本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提出应急预案;综合研究并协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3.负责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在区金融机构促进本区投融资工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5.研究本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6.提出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组织制订本区重大项目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权限审批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技措技改和外商投资项目,安排协调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目标,组织制订有关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及管理工作。
7.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有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及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8.研究预测国内外及本市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政府投放;组织编制重要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承办区国防运动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
9.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依法制订并调整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公共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
10.做好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研究协调本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研究提出本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平衡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能源等基础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
12.研究提出本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13.研究提出本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网络、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接待联络、信息公开;负责电子政务工作,管理行政受理窗口;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法规科(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汇总、上报稽察工作报告;研究稽察出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和稽察工作管理办法。
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政策措施。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评估验收和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制订、落实区内上市资源企业培育政策,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整体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开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
监测分析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计划,拟订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房地产开发、土地利用、社会发展、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规定权限审核相关项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起草本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协调地价款的收缴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统筹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本区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核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协调本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本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产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本区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及高端产业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重大产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提出并公布政府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统筹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本区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工业、信息化、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和上报工业、旅游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参与审核境外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安排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监测分析本区市场及对外贸易情况,研究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要商品市场建设规划;承担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调节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等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落实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外国投资者并购本区境内企业有关安全审查意见的上报工作;承担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和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协调工作。
区域经济合作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贯彻北京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本区与周边省市区的区域合作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本区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推进区县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干部、人事、外事以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发改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基础设施科(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组织协调办公室):
研究提出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政策;统筹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布局;综合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协调民航、铁路等北京市在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工作;研究本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拟订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区域生态环境、水务、农业、气象及乡镇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关重大布局。
能源管理科(北京市顺义区煤炭管理办公室):
综合研究本区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和目标;研究拟订本区能源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协调能源总量平衡;负责本区煤炭、电源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综合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拟订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研究整治重点污染源、污染地区的方案;研究提出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研究提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使用安排;负责节能考核和监察;统筹本区能源经济运行工作;综合分析煤电油气运供需情况,提出运行调节措施及建议;组织建立能源综合信息监测体系;负责提出能源经济预警措施及建议;组织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负责安排煤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解决煤炭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依法对煤炭生产、经营方面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电力管理科(北京市顺义区电力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本区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电力行业的有关重大问题;安排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对电力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及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电力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财政金融科:
研究本区社会资金平衡,提出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北京市财政、金融政策在本区执行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安排金融产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负责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推进和审核;参与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研究;参与推动要素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监察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执行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区纪委、区监察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决定;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管理科:
监测分析本区价格总体水平变动情况,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体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监测分析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形势,提出调控建议;组织协调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研究区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政策,提出价格调整方案,依法组织价格听证;按照北京市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电、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调整;协调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工作。
物价综合管理科:
负责物价有关政务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本区域内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价格政策调整建议,规定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标准和方法;拟订和调整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价格认证和价格制度建设等工作。
临空办综合管理科:
负责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信访、档案、保密、督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联络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
临空办政策研究科:
组织编制临空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途径和发展要求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促进临空经济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梳理分析发展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配合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扶持方面的服务。
临空办产业促进科:
负责落实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协调区内重大项目的引进和扶持工作;负责争取市政府政策资金支持;提出临空经济区重大投资及项目安排的建议,并做好协调推进工作;负责临空经济区经济运行和重点产业的预测预警和监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监督临空经济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工作。
临空办宣传协调科:
负责临空经济区整体对外宣传工作,推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临空经济区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为临空经济区内各功能组团、相关各镇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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