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及成人学历考试工作。
4.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5.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6.统筹、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主管本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9.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0.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2.依法对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编制落实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负责本系统政策宣传、法规宣传和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监测;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外事和统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顺义教育史志、年鉴编撰整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推广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
组织科
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党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基层单位干部的选拔、培训、任免、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综合治理科
负责协调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房屋、水电事故处理;协调处置各类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民事调解工作。
学前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和评估;负责全区幼儿园办园质量监控;负责幼儿入园工作;负责幼儿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小学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小学教学和德育管理工作,负责法制教育,指导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小学招生及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负责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指导小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少先队工作。
中学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中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学教学和德育管理工作,负责法制教育,指导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学招生及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负责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指导初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学生共青团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教学和德育管理,负责法制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做好毕业考试、培训考试和推荐就业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成人文化学校管理工作;协调社区教育工作 。
民办教育科
负责统筹规划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负责本区民办教育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区高中以下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协调指导流动人口自办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联系属地高等教育机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校外教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系统学校体育卫生、科技教育、艺术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军训工作;负责组织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规划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指导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发利用校外教育资源。
财务基建科(学生资助管理科)
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和专项拨款工作;负责本系统劳动统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公费医疗工作;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的财会工作,指导培训财会人员;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人民助学金和高等教育助学金审批和贫困生救助工作;负责全区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负责编制本系统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统筹管理本系统土地、房产资源的配置开发和利用;核准新建居民区教育配套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建设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公有住房的管理和修缮工作;负责本系统水、电、暖、房屋安全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
负责本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本系统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规范用工;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等申报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教师管理;协调老教协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各种违纪行为举报,协助处理违纪案件;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单位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审计调查;负责对本系统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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