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本区水务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方面的论证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流域水资源规划。
(二)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管理水文工作。
(三)负责本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区自备井的管理;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
(四)负责本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贯彻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河道、水库、湖泊、堤防保护的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 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限制排污总量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八)组织、协调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工作。
(九)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街道、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水务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理论学习、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水务系统职业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年度考核、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共青团、工会、计划生育、妇联、离退休人员、统战、外事等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本区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编制本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本区水土保持、农村水务建设及生态清洁小流域等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依法承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文件审批;协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
指导村镇供水设施的管理,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和管水员培训工作;参与水价管理与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水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区水务综合性规划工作;承担本区水务系统科学技术培训等工作,参与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推广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水务各类标准、规程、规范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本区《水务志》编撰工作;协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科
承担全区水资源的统筹管理与配置、调度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负责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凿井许可及水源井凿井资质认可等制度;实施、监督水功能区的划分;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民安全饮水工作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承担水文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工程建设与管理科
承担全区水务基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政策、规章、规范、标准;指导全区河道、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务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依法承担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区水源地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务工程及规定范围内的植树造林、美化绿化、防火工作。
(六)供水与排水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城镇供水企业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监督实施供水企业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区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的服务质量;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公共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和安全运行;负责组织本区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本区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监督管理本区公共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组织本区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实施本区排水许可制度;编制农村供水、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北京市顺义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拟订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规范、标准和用水指标,并监督实施;承担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农村水资源费和超计划加价水费;依法承担对全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的审查与验收;承担雨水利用等节水技术推广工作。
(八)财务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水务资金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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