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镇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上传下达和外事接待工作;
4、负责全镇便民电话工作;
5、负责开具户口迁移、投靠证明工作;
6、负责党委、政府公章管理工作;
7、负责文件下载并送、传工作。
信息中心
1、负责全镇新闻宣传、信息采编工作;
2、负责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3、负责全镇信息化建设及推广应用、维护工作,负责镇域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推广工作,负责有线广播维护、节目录播工作。
文化站
1、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文化、体育工作。
林业站
1、负责工程性与生产性砍伐及材料报送工作;
2、负责病虫害的防治、森林防火工作。
环境整治办公室
1、研究、部署镇域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安排、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提出适合全镇实际的环境整治方案;
2、督促、检查环境整治达标村,做好环境保持工作;
3、指导各村、各单位的环境整治工组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1、组织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意见,承担全镇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全镇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3、负责协调各村、各有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任务、目标、计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4、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全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对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新农村建设动态,组织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工作。
团委
1、负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建设,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2、负责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3、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作用。
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招商办
1、建立并扩大招商信息网络,拓宽招商信息来源渠道;
2、组织实施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及有关政策学习与宣传;
3、创造、改善、宣传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4、李桥保税中心的筹建工作及其招商引资工作;
5、全镇的招商引资及闲置资产盘活工作;
6、负责项目的跟踪,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包括项目投资进度、市场及产品开发情况、效益产生情况),并及时登记备案;
7、全镇旧村改造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宣传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投资环境和服务功能。
文教卫计生办
1、负责计内二孩审批的上报、新生儿入非工作;
2、负责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奖扶、信访;
3、负责药具、孕检、行政执法、计生协会、手术费报销、基金会工作;
4、负责育龄妇女统计系统的运转、操作、维护工作;
5、负责宣传合作医疗报销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科
1、负责监督执法检查、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协调质监部门和建委开展工作,企业档案管理、责任书制定工作;
2、负责消防系统、报送重点消防企业管理、加强防火隐患整治、管理镇义务消防队;
3、协调安全隐患整改、配合工商所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加强村级食品监察员队伍管理。
村镇建设科
负责全镇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利用,违法用地监察和宅基纠纷调解工作。
纪委、信访
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部署;
2.负责全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宣传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接待群众对党员的来访,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4.调查处理本辖区内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查处工作;
5.负责纪检工作调研、各类信息及相关文件报送。
信访办工作职责
1. 受理全镇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 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直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各部门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3. 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4. 定期排查并上报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5.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越级上访应急处理工作;
6. 检查全镇基层单位落实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7. 落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
1.在镇党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全镇广大妇女,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全镇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2.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3.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广泛开展双学双比、和谐文明家庭、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等。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律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积极完成镇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科
1、对本镇水资源进行保护利用,负责供水、节水及地下水开采的审批事项;保护管理河道、主干排水沟和小型水利工程实施;负责防讯、抗旱工作;
2、负责在实验、示范的基础上引导和协助各农场、农民应用新品种、新科技、新成果,开展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
3、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畜牧水产养殖服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全镇畜牧水产养殖户的防疫宣传及预防工作;负责向畜牧水产养殖户提供养殖信息、养殖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4、负责全镇的农机管理及监理工作,协助办理农业机械上牌照、驾驶员培训、办照及年审、年检、农机过户等工作;推广先进的农机具,宣传农机管理法规。
经管站
1、负责经管站农村经济数据统计,农民负担审计等各项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工作;
2、负责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工作,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及涉农信访等工作,合同管理及备案工作。
残联
1、负责为户口在本镇的残疾人办理残疾证;
2、负责本镇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就业、扶贫等帮服工作;
3、负责本镇残疾人救助及残疾家庭子女上学助学金等救助工作;
4、负责本镇残疾人的其他工作。
工会
(1)负责镇域内企业建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常开展工作;
(2)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3)做好工会经费及会费收缴、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
财政所
1、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组织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安排预算支出;
2、负责对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使用;
3、负责本级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预算资金拨付,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财政报表工作;
4、负责政府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
5、负责票据管理、公费医疗管理、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6、 负责财务资产、凭证、帐簿管理及内审工作。
社会保障事务所
1、负责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档案管理;核发失业金;为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申请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代收代缴社会保险;,;发放《北京市失业人员求职证》、〈再就业优惠证〉;为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办理医药费报销;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情况〉、解决劳动纠纷等工作;
2、负责全镇劳务派遣工作、劳动力技能培训;解决劳动纠纷等工作;
3、社区公益性组织管理、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工作,无保障领取、新型社会养老险相关工作,丧葬补贴办理;
4、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职业介绍;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证;职业介绍服务系统操作管理;
5、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门、急诊药费报销。
民政劳动科
1、 负责老年证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城乡居民特困群众危旧房修建;救灾粮发放;福利企业年审;百岁老人登记;残疾人用品用具发放;残疾证办理;残疾康复活动中心;殡葬管理等工作;
2、 民政各项费用发放的发放工作;
3、 黄丽颖负责推动村、居委会开展自治活动、民间组织管理、福利、老龄、民族宗教等工作。
统计所
1、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2、协助领导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指导监察;
3、收集、整理、分析和管理本镇的统计资料;
4、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5、加强农村统计工作建设,健全本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工作;
6、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
7、做好会计人员的统计辅导工作;
8、按时按质完成季、年报表工作;
9、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和有效运行等。
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上级有关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部署,研究、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等,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2、掌握、分析本辖区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情况和信息,重大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3、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决定,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排查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民调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开展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宣传,预防、减少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
7、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等专项工作;
8、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9、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10、代理政府有关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为行政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11、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