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县教育工作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其它各类教育事业单位;统筹、协调、指导教学和教育改革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学校在校生的学籍管理。
3.管理、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普教、成人教育学校事宜进行审批。
5.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预决算等进行研究、协调和落实;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落实,并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
6.负责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协调、指导、落实本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教育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的规划等;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8.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防火、安全等工作。
9.负责本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本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0.代管延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教育工委办公室(教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制定党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规划、计划的实施;对教委机关党委所属支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以及直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科级、副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培训、考察和副科级干部任免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县委统战工作要求,宣传、落实统战工作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宗教政策;指导教育系统的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共青团工作。
教委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委机关事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档案、保密、议案、提案、机关保卫、后勤、财务管理、外事活动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级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落实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本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人事管理科
负责协调、指导、落实本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全县教育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按相应政策负责承办师范院校毕业生接收分配和教师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教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管理教育系统的老干部工作。职能职责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研究编制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划、计划及教育经费预决算草案;负责协调、落实、管理、监督、教育经费及其它教育专款的使用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各类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协调落实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工程硬件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房地产的使用、仪器设备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学校校(园)舍建设和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小学教育科
负责本县小学、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本县小学、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制定落实本县小学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小学生学籍的统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小学德育工作,协调管理本县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落实小学、学前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科研、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和图书配备工作;负责小学、学前专任教师岗位培训工作。
中学教育科
负责本县中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县中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制定落实本县初中、高中入学、升学、考试有关政策,负责全县中学生学籍的统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中学德育工作;负责指导落实中学教育教学政策、文件、法规、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科研、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工作;负责中学专任教师岗位培训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本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协调组织管理各类成人培训;负责指导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科研、教学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本县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指导本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仪器配备和图书配备工作;负责审核、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以下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有关事宜。
体育美育科
统筹管理本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体育、美育教学大纲、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美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体育、美育专任教师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协调管理本县学校校外教育活动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政策法规与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指导、落实教育系统教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本系统教师申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县教育系统的政治保卫、治安保卫和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负责指导学校防火、安全等工作。
审计监察科
负责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纪检、监察、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本系统财务、各项经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协助查处本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负责受理本系统违法、违纪方面的举报、申诉等工作。
德育科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编制德育科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及规章制度落实等日常行政管理和科室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全县德育队伍(干部、班主任、心育教师)专业化建设;学校基础道德教育的常规管理与评价;加强课程德育建设;德育科研课题的探索、调研与实施;负责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教育;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各方面,促进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贫困生调研和贫困基金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的时事政策教育工作;学校德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
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县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县有关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依据分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实施督导;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本县教育评估工作;对本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督学进修,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履行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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