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职能介绍: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二)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四)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五)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六)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七)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八)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九)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十)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
(十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十三)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北京市延庆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以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食堂管理、后勤保障、财物及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科
1、负责大队法制培训及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会同督察科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考核。
3、负责由大队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批准。
4、负责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定措施。
5、组织听证会,负责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代理和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工作。
6、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审核征求意见工作。
督察科
1、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2、负责大队内部监督考核工作。
3、会同法制科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考核。
4、负责对各类台帐的审核。
5、对大队大型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对市局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督办。
7、负责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
8、负责大队的行风评议工作。
宣教科
负责大队信息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工作及大队网站更新与维护工作。
政工科
负责政治思想、党员教育、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及工青妇工作。
指挥中心
1、负责电话受理举报、转办反馈。
2、负责接信接访、转办存档。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报表。
4、做好大队与分队之间的上传下达。
5、接受市局每天的早点名。
6、制定大队大型行动方案。
7、负责应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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