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及规划,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县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三)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门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收集和保管工作。
(六)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七)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参与编史修志和其它资料的编写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政办室
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保管、打印、立卷归档工作;本局财务管理、财产购置、保管、分发工作;人事、工资、车辆管理、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局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管理科
档案接收、利用工作、开放档案审查工作、档案抢救工作、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微机录入、统计年报、库房管理和档案征集工作(管理科同时挂档案征集科牌子)。
编研科
以馆藏档案为依据,有计划地编研出版档案编研材料,为群众、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更直接、更有效地利用、服务。定期举办档案展览,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业务指导科
全县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搞好机关、企事业立档单位的档案目标管理的达标升级工作;对社区、村级档案、特色档案和小城镇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全县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全县档案干部、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法规科
组织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档案有关法规,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反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贯彻国家、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档案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和组织实施;全县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和处理与其它执法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档案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档案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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