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有关商贸流通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对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监测消费品市场的运行和供求状况,及时分析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商品的供应。
(三)指导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提出引导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
(八)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九)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执行外商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以及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商贸系统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上报和进出口工作。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制定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的商贸联络工作。
(十二)指导有关商会和学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省西宁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务督办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档案、信访、保密以及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起草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市场建设处
拟订商贸流通城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和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系改革和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拍卖、典当、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
(三)市场监测监管处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畜禽屠宰、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流通领域业务培训。承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外国投资管理处
拟订年度吸收外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吸收外商投资情况并提出建议;依法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及其变更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和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五)外贸外经处
指导和协调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赴境外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研究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出口的审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国际交流工作,招商引资资格的确认工作。负责境外企业在我市设立代表机构的审核和市辖企业驻外地分支机构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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