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昌江县林业局工作职能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四)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五)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
(七)组织林地、林权管理,并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八)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九)组织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四)承交县委县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二、海南省昌江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定安县林业局内设3个股级职能机构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个挂靠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
(二)营林股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协调全县林业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花卉产业的发展。
(三)林政股 负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负责林权发证工作;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木材检查站工作。
(四)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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