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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772人

2011-11-28 | 网络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天津市201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全市192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共772名工作人员。这是继今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首次统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后的又一次大型招聘活动,是今年本市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据了解,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报名、缴费。从2011年11月28日开始可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相关招考详情。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8:00至12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8:00至14日22:00。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告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各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公开招聘活动。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招聘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不得变更招聘资格条件,不能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张榜公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经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将与其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今年本市对考生面试成绩有一个新的规定,即结构化面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体检阶段。当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时,不能开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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