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三)拟订全省监狱工作发展规划和监狱的设置、布局、规划方案,制定全省监狱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狱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罪犯的收押及调配工作;负责狱情调研分析和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安全防范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反暴乱劫狱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制定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指导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省监狱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开展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劳动改造工作,协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关系,指导劳动安全工作。
(九)指导全省监狱的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监狱和监狱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监狱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监狱民警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机关及全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拟订全省监狱预防重大紧急事件预案,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负责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协调、行政执法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监狱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内设秘书科、信息督查科、综治科。
(二)刑罚执行处。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收监,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释放和安置等刑罚执行工作;指导全省监狱依法治监、狱务公开工作;负责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业务联系。
(三)狱政管理处。
指导实施罪犯会见、调配、遣送及行政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工作和狱政、监控、通讯等设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反暴乱劫狱工作;指导狱情调研分析、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和武器、弹药、警戒具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监管改造信息、狱政数据的管理,收集掌握重要罪犯和外籍罪犯的关押情况;协调驻监武警部队执行看押工作。负责与驻监武警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四)教育改造处。
拟订全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划、教育改造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掌握罪犯思想动态,指导对顽固、危险罪犯的思想转化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罪犯帮教工作,调查研究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教及重新犯罪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安置工作;指导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开展监区文化建设和各类文体活动。
(五)劳动改造处。
拟订罪犯劳动改造工作计划和罪犯劳动考核、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管理等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劳动技能培训和劳动安全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罪犯劳务加工项目的审批建议;指导监督安全法规执行情况,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内设劳动管理科、劳动技能培训科、安全监督科。
(六)生活卫生处。
拟订全省罪犯生活卫生规划和生活卫生业务专业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监狱卫生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罪犯生活卫生标准,监督检查罪犯生活费使用情况;指导监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新康监狱(司法警察医院)和各监狱医院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监狱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监狱布局、设置和监狱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狱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八)财务管理处。
编报汇总全系统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务信息统计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监督各监狱单位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产权登记和财务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国有资产。
(九)劳动保障处。
负责全省监狱民警(含离退休民警)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增量补贴的管理及民警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工伤残民警的认定和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民警工资及劳动保障争议有关问题;负责全省监狱辅助管理、关键要害和犯罪技术辅导岗位工人的管理工作,拟订分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后勤管理处。
负责全省监狱警用被装、车辆和器材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公产、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内设行政科、装备科、财务科。
政治部 负责全省监狱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党委重要文件的起草、督办和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全省监狱民警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管理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警衔管理、民警教育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主任科员以下民警的录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党建工作。内设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监察厅派驻省监狱管理局监察室,与中共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政法专项编制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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