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福建省漳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福建省漳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2011-03-25 | 网络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4月7日至1993年4月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7、漳浦县户籍和漳浦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漳浦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为漳浦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漳州市、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0、未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7日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大亭路)。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在职报考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考核前交齐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市人事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卫生系统面向全省招收的可放宽比例要求)。

5、招考专业目录按照201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招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6、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职位代码0110号采用面试方法,面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和时间:职位代码1167采用笔试方法。113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下午2:30-4:30;3167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B卷》,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上午09:00-11:0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59-60职位另外划定合格线。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3、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体检

1、面试或笔试成绩合格的,按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学历再相同,用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选岗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在职报考者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或用人单位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选岗:报考职位有多个单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其他

1、本方案由漳浦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福建省漳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相关文章: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警察职位人员年龄规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2017江苏盐城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购买社会服务用工拟录公示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时事热点:刘洋为何能成首位女航天员?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2017安徽萧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体检结论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7江苏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