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会同其它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交通行业发展政策。
(二)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及交通战备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全县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联运、服务体系,统一管理城乡公路水路客货市场,加强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并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及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六)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港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核及船舶维修市场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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