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按有关规定审批、核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利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及重大水利工程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主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按照审批权限的规定,对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核、监督实施。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烟水配套工程管理工作;指导水电建设及运行管理和农村电气化工作。
(八)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九)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市际河流有关事务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市水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维稳、公产、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本局起草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及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协调跨区(市、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四)财务处
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五)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市际河流有关事务和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六)水资源处(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七)建设处(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指导河流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指导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节约用水和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信息化管理及市级小型定点水利工程建设、灌区改造工作。
(八)水土保持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照审批权限的规定,审核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管理处
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参与草拟我市涉及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运行管理;审定小(一)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全市病险水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批;负责国有水利工程综合利用和开发、功能转换、降级、报废审批,国有水利工程岁(整)修计划下达、大修理、更新改造项目审批。负责市管河道整治及采砂许可、开发利用及涉河工程项目审批;负责全市小(2)型以上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组织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岁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负责指导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市财政补助投资的农村水电项目;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审查或审核工作。
(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负责全市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解缴管理工作。查处全市重大涉水违法案件。
(十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中共贵阳市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利局监察室。
(十三)监察室
做好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处理违反政纪案件;抓好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政纪案件的发生;完成市监察局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贵阳市水利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行政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