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
(二)拟订市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国内外重点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和重点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者行为;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指导旅游区(点)、乡村旅馆的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六)审核、申报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指导全市旅游市场的对外推广;审核外来旅游机构、旅行社在我市市场准入资格,承担全市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各县、区(市)旅游工作和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承担遵义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指导旅游协会及其他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遵义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政务、重要事项督办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接待;负责机要、文秘、保密、公产、档案管理和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计年报;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普法、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及旅游专项经费;负责市旅游产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业法制建设和旅游体制改革;制定全市旅游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员、其他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工作;负责年度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二)综合业务科。
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申报、初评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负责旅游项目库建设和重点项目编报,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游企业财务年报及旅游统计年报等;指导乡村旅游发展,评定乡村旅馆;承担市假日旅游协调办公室、红色旅游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市场开发科。
拟订市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遵义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实施市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客源市场信息调研及对策研究;负责与国内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及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四)质量规范科。
向上申报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并进行业务指导,申报、审批和指导旅游宾馆的星级评定,组织指导旅游定点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旅游责任保险、旅游商品的生产和营销;负责全市旅行社导游、领队的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风建设。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遵义市旅游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