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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09 | 网络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承担全州工业经济运行与调度工作,履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负责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州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州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订州财政技术改造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

(七)负责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定州财政预算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信用担保、小额贷款行业。

(九)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资源综合利用初审及上报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负责拟订信息产业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州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州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黔南州内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十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省驻黔南州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煤炭行业的运行调度;依法加强对煤炭资源开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报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证。

(十四)承担参与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煤炭企业结构调整;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全州煤炭市场的监督管理;培育和发展煤炭产品市场。

(十五)承办州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重要会务、信息、档案、督办、信访、提案、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后勤行政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相关分析报表和资料,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州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协调电力调度工作,负责全州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承担铁路运输协调的工作;承担工业用煤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承担成品油的运行调度;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落实国家、省电力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工业、信息化年度用电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业、信息化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热价格制定和电力运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三)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承担全州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全省工业、信息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节约能源科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节约能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州级财政用于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全州节能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五)中小企业科(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承担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管理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信用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建立健全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服务体系;指导全州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州非公有制经济投诉相关工作。

(六)煤炭产业发展科

贯彻落实《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煤炭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煤炭工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负责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承办煤炭生产资格准入及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劳动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矿井煤炭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按权限负责改建和扩建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的审批;牵头设计部门搞好各类煤矿的设计,并监督实施;负责煤炭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建设施工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指导煤矿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负责煤炭企业生产技术指导和运行调度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的申办、年检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煤矿企业法人变更审核申报及证件的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及上岗资格证的审核颁证工作;指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办证资格审查和申报办证工作;指导、组织煤炭执法培训和执法证件的上报及颁证工作;管理和指导煤炭行业协会。

(七)煤炭市场监督管理科

贯彻落实《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煤炭经营调度,协调、指导煤炭产、运、销的衔接工作;抓好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济秩序,协调行业的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按照审批权限,负责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单位《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证》的申办、年检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电煤供应调运年度计划,协调产需关系,确保计划落实;负责煤炭市场的依法监管和煤炭经营执法,培育和发展煤炭产品市场。

(八)信息化推进科

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工作;协调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拟订州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对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通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联系与协调在本州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工程;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数字认证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九)政策法规科(州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负责起草工业、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研究拟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政策;承担全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指导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州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参与拟定工业、信息化方面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州产业政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相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加强煤炭执法,维护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十)工业园区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负责指导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政策及措施的初步建议;加快全州工业园区建设,突出工业聚集化发展;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工业园区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评价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州(县)共建工业聚集区建设工作,制定黔南州工业园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黔南州工业园区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的年度考核;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开展对区交流合作,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展销活动。

(十一)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拟订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拟订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产业损害调查的有关工作;负责行业规划、行业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负责或参与相关行业生产许可证发放,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管理行业专项资金;协调、指导相关协会的工作;承担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二)企业改革与发展科

负责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指导和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企业资产的基础管理及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等工作;授权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保值增值考核和企业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纠纷的处置、仲裁工作;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州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承担省国资委安排的相关工作。

(十三)资源综合利用科(州散装水泥办公室)

拟订并实施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承担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职责,推动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产业和工业企业;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并监督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及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散装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

(十四)政工科

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机关公务员培训、政治学习和干部年报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含离退休)党群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划归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走访、探视等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老干部工资发放、信息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州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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