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档案工作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2.负责《档案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承办档案工作法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全市档案标准化工作。
3.负责全市档案馆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方案;调查研究档案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和推动档案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档案馆相互合作,协调发展。
4.负责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工程、农业农村和其它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5.按规定接收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散失在社会上的具有荆州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资料。
6.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鉴定、划控、统计和库房温湿度测控、安全监控、消防报警等工作。
7.健全和完善馆藏档案检索体系;加强对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实现资源共享;组织、指导全市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8.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登记、统计及效益分析;依法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经授权,向社会公布档案。
9.负责全市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市档案科学技术、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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