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09-25 | 网络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拟订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县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参与制定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业规划;负责城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工作;受理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划定建设红线;负责县域行政区内的村镇规划管理,查处各种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承担规划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县内国家测绘标志,负责县域地形测绘和工程测绘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责任。拟订全县城镇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安全及供水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八)承担全县建筑业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检测、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指导开展建筑劳务合作工作。

(九)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县勘察设计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对外承接业务。

(十)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河流、公园、广场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城区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县城区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申报工作。

(十二)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审批责任。

(十三)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责任。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建筑节能水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散装水泥使用等工作;负责全县墙改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

(十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工作的督办和协调、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的工作;负责组织政策调研,起草以局名义发布的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党务、群团、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局系统各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指导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廉租房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拟订县城区住房发展规划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审批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地产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测绘、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中介、物业服务等相关机构的资质认定核准工作监督,指导城镇房屋拆迁、产权产籍、房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等工作。

(四)城乡规划科(测绘科)

负责全县各类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的基础工作;负责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县域内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查处工作。

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县内的国家测绘标志;组织并管理地形测绘、工程测绘和基础测绘。

(五)城市建设科

负责编制县城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市政与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市政与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安全及供水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工程项目的立项、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建筑节能、室内装饰装修、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实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负责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岗位培训。

指导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指导全县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等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监管;指导小城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资料的编制、上报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申报管理工作。

(八)综合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报批;负责全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负责工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负责落实县财政列支的各项建设资金;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统计、审计、采购申报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资产管理工作。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重建社会诚信需要“正能量”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

中国公务员原生态之 感恩篇

行测辅导:从《九章算术》中看盈亏思想

浅谈特值法在公务员考试行测工程问题中的应用

行测技巧:解决浓度问题的多种方法

申论热点:公众人物请好好学“说话”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常用排比及短语汇总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一)

2017河南新蔡县选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通知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