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工委办公室
1、综合协调委局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
2、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督查、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稳定等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提案;
5、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6、指导教育类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8、负责媒体批评性报道处置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委组织部
1、指导全市教育战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以及人才、统战工作;
2、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同有关区委组织部对市区共建示范高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对区教育局和有关高中其他领导干部实行任免备案;
3、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以及人才、统战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录用、调配、考察、任免、奖惩、培训、监督等工作;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档案,检查指导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工作;
8、指导市委党校分校干部培训工作;
9、与工委宣传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委宣传部
1、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指导教育系统党组织对干部、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
2、负责委局领导干部中心理论学习小组的组织工作;
3、负责直属单位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4、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德育工作;
5、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对市级教育刊物进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
8、与工委组织部共同做好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9、负责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委调研室
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2、组织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决策建议;
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审核拟申报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局规范性文件;
4、组织开展全市教育重大决策课题研究;
5、协调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参与办学体制改革的调研;
6、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文稿;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发展规划处
1、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义务段改制校、公办参与举办的民办校分校招生计划,指导、协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
3、负责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前期(策划)项目的推进工作和全市教育基建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4、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点布局和结构调整;
5、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开发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中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及用地调整;
6、负责全市闲置教育资产处置的工作;
7、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审批工作及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8、指导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市审批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
9、指导企业剥离学校的综合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工作。
11、承担局武汉城市圈办公室和农民工办公室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处
1、编制市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和市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预算草案;指导区级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组织实施市人大审议批准的市级教育部门预算和市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预算,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3、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决算汇总,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统计汇总,分析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
4、参与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管理各类学校收费工作;
5、负责财政性资金的学生资助工作
6、监控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收支和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
7、负责国(境)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工作;
8、负责本级财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各项事业经费的使用、审核;
9、参与核定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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