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五)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大调解工作、法制理论实践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领导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普法宣传处
(三)律师工作管理处
(四)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五)基层工作处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监狱劳教工作联络处)
(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八)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九)行政计财装备处
(十)政治(警务)部(设干部警务处、组织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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