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文化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和文物工作法 律、规章及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3、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负责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4、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5、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电影事业,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6、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研究拟订并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应用和开发,推广文化艺术科研成果。
8、管理全市文物事业,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
9、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市需要列入特别保护范围的对象,协调处理名城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10、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11、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拟订并实施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文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 保卫处 )
二、艺术处
三、社会文化处
四、文物保护处(名城处)
五、博物馆处
六、文化市场管理与法规处
七、计划财务处(文化产业处)
八、人事处
九、组织部(统战部)
十、宣传部(对外文化联络处)
十一、纪委(监察审计处)
十二、机关党委
十三、工会
十四、团委
十五、老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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