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十堰建设纲要实施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登记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 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十堰市司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