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调查研究、起草文件,综合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工作简报、情况反映,草拟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大事记、检察年鉴等。负责机要文件处理、传真通信等工作。
3、负责检察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发送以及编写检察统计报告和统计分析。
4、负责院全部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积极提供利用;对院各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销毁工作,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5、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学习培训,确保对每一件三类案件都启动监督程序。
二、政治处
1、负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2、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有计划地组织旨在提高检察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4、承担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工作人员的奖励表彰;
5、负责检察机关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院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考评、任免、调配及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1、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法规中的问题;
2、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规的行为;
4、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5、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职务犯罪预防科
1、对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办;
2、负责与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组织和联络员的联系,调查研究,给县委、市人大和院领导当好参谋;
3、负责拟定全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4、组织协调本院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
5、负责审查和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检察建议;
6、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利用预防综合技术;
7、负责预防职务犯罪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库;
8、完成领导小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五、反渎职侵权局
承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六、侦查监督科
三项职责是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 监督。 八大任务为:
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全面履行刑事立案监督;
3、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参加重大案件讨论;
4、审查批捕和决定逮捕,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5、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
6、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7、开展侦查活动监督;
8、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七、公诉科
1、负责对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
2、结合审查工作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3、承办应当由我院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
4、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5、及时向院检察委员会提出公诉工作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疑难问题的请示。
6、加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
7、研究制定审查起诉和公诉检察业务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八、监所检察科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它通过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改造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天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院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秉公执法,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全面开展监所检察各项业务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促进罪犯改造,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改场所稳定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九、民事行政检察科
1、受理当事人不服从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通过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2、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依职权提出公 诉;
3、在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审判人员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依法查处。
十、控告申诉检察科
受理单位、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刑事赔偿的申请。
十一、检察技术科
负责对案件证据进行技术取证、检验、鉴定、复核,开展文件、痕迹、声纹、司法会计、法医、计算机技术检验鉴定、刑事照相、录音录象、闭路电视监控等侦查活动;负责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网络机房及通讯设备、负责网络安全技术及终端微机设备的维护等;开展各项检察技术科学研究工作、协助各检察业务部门办公办案,帮助提高各项检察工作的办事效率。
十二、行政装备科
1、负责检察机关的物资技术装备、武器弹药、交通工具的统筹计划和管理;
2、市院机关建设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机关的财物管理;
4、房地产管理;
5、安全保卫管理;
6、工作环境、交通秩序、给排水、电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部分接待及对外有关事务的联系、协调、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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