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二)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四)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五)负责管理开发区内建设事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开发区内供电、供水、供气、电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
(六)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
(七)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八)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九)负责管理开发区劳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民政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负责管理开发区内农业、水利和农村工作。
(十一)按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处理或协助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二)指导、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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