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含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四、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市艺术事业,指导全市各专业艺术单位进行创作、参演,培训艺术人才,推进艺术精品的生产进程;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研究和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和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全市文物勘探、挖掘、保护、稽查和收藏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八、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规划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
九、统筹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经营;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印刷业;
十、负责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发行单位以及内部资料和书报刊印刷厂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十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学生课本的征订、发行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书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市场,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十三、负责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五、管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政工科
三、财务审计科
四、社会文化科
五、艺术科
六、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科
七、广播电视管理科
【湖北省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