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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杨陵区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8-29 | 网络

陕西省杨陵区民政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民政、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民政、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安排部署全区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接受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救灾捐赠;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搞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督促保障金的发放;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

4、主管社会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5、管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组织社会福利奖券的发行、销售。

6、主管退伍义务兵(含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和优抚工作。

7、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改革婚嫁慰习俗,承办涉外婚姻的审核申报业务。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

8、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

9、主管殡葬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10、主管全区地名工作,负责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及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维修和更新工作。

11、承办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乡、村两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12、主管全区民族事务,扶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事业,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维护和加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3、负责全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抵制海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4、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信息宣传,民政工作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15、承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民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16、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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