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陕西省杨陵区检察院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陕西省杨陵区检察院职能介绍

2012-08-29 | 网络

陕西省杨陵区检察院职能介绍:

1、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科

承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等工作。

负责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4、侦查监督公诉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支持抗诉等工作。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院办公室

负责全院行政及日常事务。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杨陵区检察院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申论热点:三问新安江生态补偿

江西省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法检职位加分通知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直面“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考题型讲解:不定方程

浅谈特值法在公务员考试行测工程问题中的应用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篇:国家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七期)

2017省考行测指导:猜证思想在数量关系中的应用

公务员考试申论答题技巧:如何提出对策的解决方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