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的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本行政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一般工民建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5、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机关办事机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宣传报道。
8、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宝鸡市地震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甘肃兰州市安宁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条件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