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环保局职能介绍: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是受党委政府委托对所辖区域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保内容;
三是负责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废、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
四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市区以及跨区域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活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及污染纠纷;
五是组织全市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六是组织、指导全市环保宣教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共建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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