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古交市房产物业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市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我市房屋的权属管理和房屋登记发证管理,依法确定房产权属。
(四)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负责我市房地产交易、租赁、交换、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政策,负责各类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和行业管理,揩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
(六)负责本市房改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编制、组织实施房改草案和配套政策;负责本市廉租住房、集资建房的管理,参与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研究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协调驻地单位的房改工作。
(七)负责本市住房资金政策的制定、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信贷管理;协调驻地单位的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房屋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调解各种房地产纠纷、权属纠纷。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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