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北京市全市职工到2020年实现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意见发布,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对此大发感慨,吐槽称工作太忙不能休年假。(6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自2008年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几乎年年都有各地方政府制订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像今年,除北京外,还有湖南省,哈尔滨市,兰州市,都从完善保障,强化措施着手,进一步推进带薪休假的实施。然而,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据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为什么让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在现实中会有这么困难?
带薪年休假制度起源地是法国。20世纪30年代,法国暴发了200万工人大罢工,其间,法国总工会和雇主协会签订了《马提翁协议》,后正式颁布了《带薪假期法》,规定法国所有员工只要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15天的带薪假期,由此建立了全球最早的带薪休假制度。之后,带薪休假制度在西方社会不断发展,并通过立法等方式得以充分保障。
可见,带薪休假制度是西方社会劳资双方在长期斗争中不断妥协,不断磨合的产物;同时,带薪休假这一形式的确立与演变,也与西方社会的文化特点与生活习惯息息相关。换言之,今天的带薪休假制度之所以会体现着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的特征,无非是因为西方社会的劳动者按自身的休息需要进行了斗争与争取。
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中国拥有截然不同的文化生活习俗。即便像如何进行休息、休假之类的生活细节,东西方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诚如不少有条件享受,但最终却放弃休假的劳动者所言,一个人冷清寂寞地休假,还不如到单位上班来得充实。这其实就是中国人普遍的文化生活心理写照,中国人更习惯于一起放假,一起休息,更喜欢与亲朋好友共同享受闲暇时的欢聚与热闹。
带薪休假制度看上去很美,然而,它只是劳动者休息权实现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与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与福利。因此,不应该是挪用一种成型的制度来改变文化生活习俗,而应该是以长久以往的优良生活习惯,如何创造出一种符合自身休息、休假需要的劳动福利制度。再来看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难,正可谓印证了中国的一句成语南橘北枳。
带薪休假是舶来品,既然因水土不服而难以实施,那是否还有必要化大力气,甚至不惜成本地强力推行?如何休息、休假,如何安排假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充分考虑自身的文化生活特征,考虑传统的生活习惯,让劳动者的休息权选择,更显得本土化,多元化,这才是符合实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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